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唐宋元 马国华
副组长:朱志辉
成员: 曾卫国 刘伟明 李丹妮 吴 俊 吕凤琴 闫昱彤
郏 晨 樊 华
秘书:由教学秘书兼任
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:
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及实施,审核转入专业接收计划,负责转入和转出学生资格初审,组织转入学生专业考核,转入本学院学生的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等工作。
三、转专业的条件与流程
严格按照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中“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”、“第三章 转专业的申请与审批流程”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可转入专业及转入名额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综合考虑后决定,本学院分专业拟接收的学生人数如下:
专业 |
现有人数 |
拟转入名额 |
国际商务 |
国商241班37人 |
10人 |
跨境电子商务 |
跨电241班37人, 242班37人共74人 |
10人 |
财务管理 |
财管241班40人, 242班 39人共79人 |
5人 |
金融学 |
金融241班37人, 242班37人共74人 |
10人 |
金融学国际班 |
金融中澳241班23人 |
7人 |
合计 |
|
42人 |
五、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案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进行转专业考核,考核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:其中绩点成绩占40%,笔试成绩占30%,面试成绩占30%。
笔试和面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。考试后按转入专业综合成绩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,若综合成绩相同,则以绩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六、其他事项
转入学生的课程补修、学费、学籍档案等,遵照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执行。
如有未尽事宜,由教务部与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协商处理。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
2025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