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的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唐宋元 马国华
副组长:朱志辉
成员:刘伟明 李丹妮 徐永慧 吕凤琴 闫昱彤 李梦思 郏晨 樊华
秘书:范丹宇
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:
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及实施,审核转入专业接收计划,负责转入和转出学生资格初审,组织转入学生专业考核,转入本学院学生的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等工作。
三、转专业的条件与流程
严格按照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中“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”、“第三章 转专业的申请与审批流程”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可转入专业及转入名额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综合考虑后决定,本学院分专业拟接收的学生人数如下:
专业 |
25级班级人数 |
拟转入名额 |
国际商务 |
国商251 (31人) |
9人 |
跨境电子商务 |
跨电251(30人)、跨电251(30人) |
20人 |
财务管理 |
财管251(39人) |
10人 |
金融学 |
金融251(40人)、金融252(39人) |
6人 |
金融学国际班 |
中澳251(23人) |
7人 |
合计 |
|
52人 |
五、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案
(1)若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拟接收人数,则全部接收,不再组织综合考核。第一轮转专业工作结束后,未录满的专业可在剩余名额范围内,组织第二轮转专业报名及考核。
(2)若报名人数超过拟接收人数,则启动综合考核。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,同时参考学生平均学分绩点,按一定权重计入综合成绩。其中,绩点成绩的权重占比不超过20%,以突出笔试和面试的选拔作用。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进行转专业考核,考核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:其中绩点成绩占20%,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40%。
笔试和面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。考试后按转入专业综合成绩排序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,若综合成绩相同,则以绩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六、其他事项
转入学生的课程补修、学费、学籍档案等,遵照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4]170号)执行。
如有未尽事宜,由教务部与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协商处理。
数字经济与贸易学院
2026年4月7日